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电视大学的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管理,适应各类学员就读电大继续求学的需要,保证该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上海电视大学实际,现对《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一、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原则
1、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其学历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相应要求。
2、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除个别专业)的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3、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代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成绩按“合格”记载。
二、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条件与比例
(一)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条件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也可免考学位英语(国家外语四级和四级以上证书免考学位英语的有效年限执行各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条例)。
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4、对于诸如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5、本科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在专科 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二)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比例
1、必修课
(1)通过电大和合作高校的相关课程考核,可申请学分替代及免修免考,中央电大专业统设必修课替代学分比例不限;
(2)通过国家自学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课程的考核,可申请学分替代及免修免考,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必修课总学分的40%;
(3)通过其它高校的相关课程考核,可申请学分替代和免修,但替代学分不得超过必修课总学分的50%,替代方法为免修不免考;
2、选修课
各专业选修课学分替代比例不得超过选修课程总学分的40%。
(三)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结业、肄业学生重新入学的学员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 除按以上(一)条款执行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经审核在学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方面不低于现修专业的相同课程,准予免修免考。免修免考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总学分的60%。
2、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选修课程,经审核在学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上不低于现修专业中的相同选修课程,可准予免修免考。
3、原修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经审核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上与现修专业的选修课程相关,且原课程学分不低于现修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则准予学分替代,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记载。
4、现修专业中的集中实践环节不可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
5、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课程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记载。
6、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结业、肄业重新入学的学生,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自取结业、肄业证书起8年有效。
三、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办理方法
(一)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的办理时间与要求
1、新生须在入学注册的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分校提出书面申请,新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目为现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有学期开设的课程;老生办理免修免考、学分替代须在前一学期的第十六周向所在分校、工作站提出申请。
2、教学管理科在分校提交免修免考材料起一个月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盖章)形式通知分校。分校应按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通知时要讲清未批准的原因等情况。
3、免修免考及学分替代的确认以接到分校转发的市电大教学管理科免修免考批准通知为准。

(二)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操作的方法和步骤
1、中央电大专业统设必修课和限选课的的免修免考
(1)学生本人须填《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审核表》(附表1),此表上的每一栏项目必须认真地逐一填写,最后由本人签字;然后在表格背面用A4纸附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交分校;
(2)分校收到此表后,经办免修免考的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学生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有遗漏的栏目和错误的填写一律退回学生重填;
(3)分校经办免修免考的老师根据此表在网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交教学管理科终审;
(4)上海电大教学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分校接到通知后,将这些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信息输入到《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附表2、3)中,两星期后上交此表于市电大教学管理科。
(5)专科已修英语(1)(2)的学生,再读本科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课程替代的具体操作方法: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分校审核后填写《上海电视大学英语(1)(2)课程替代申请表》(附表4),交学籍管理科确认成绩后,将英语(1)(2)课程替代表交教学管理科审核,再由分校将此替代信息输入至《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中,二周后交教学管理科(此项工作不须在网上免修免考系统中进行)。
2、上海电大自开课的免修免考
(1)学生凭有效证明材料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分校提出免修免考申请;
(2)分校根据学生的申请原件在网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交教学管理科终审;
(3)市电大教学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
3、上海电大历届生和肆业生免修免考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1) 分校根据有效证明材料清单(成绩单或单科结业证书),填写《上海电视大学历届生、肆业生免修免考课程申请表》(附表5),上报市电大教学管理科。
(2)市电大教学管理科根据学生的成绩单或单科结业证书,做现修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相应课程的替代审核;
(3)分校根据教学管理科的终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免修免考课程的申请;
(4)市电大教学管理科在一个月之内将终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分校。
4、凡99秋之前入学的学生免修免考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1)学生本人必须填写《上海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申请表》(附表6)一式二份。
(2)分校根据有效证明材料清单,上报电大教学管理科进行终审。
5、免修不免考
(1)按统一要求填写《上海电视大学免修不免考情况登记表》(附表7)一式二份
(2)分校根据有效证明材料清单。上报电大教学管理科终审。
四、免修免考费用标准
1、开放专业的学生申请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可免缴该课程的学分费,但需缴纳学分认定费,根据市物价局现行核定的标准(详见沪价行(2000)第032号文),理工类每学分20元,其他各类专业每学分15元。免修免考手续费每门次5元。以后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学位英语免考只收取手续费5元。
2、成招生申请免修免考或学分替代不需缴学分认定费,只收取免修免考手续费5元。
五、免修免考工作的管理
1、各分校(站)、教学点应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将有关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和程序向学生介绍,同时也应对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进行这方面的知识培训。
2、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停开的课程,由上海电大继续组织考试或按规定的课程进行替代。
3、分校应保存好终审的名册及证书的复印件,提醒学生注意保存证书原件,以备中央电大及上海电大不定期的抽查。
4、各分校(站)、教学点应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免修免考,否则暂停办理资格。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则按本规定执行。             

                                                                          2004年7月
附:西区分部的学生可根据以上规定准照执行,具体操作与班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