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视大学毕业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毕业条件:
      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即为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组合),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方能毕业。
二、目前毕业证书类型:
1、 办理中央电大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大验印):注册视听生、开放本科。
2、 办理上海电大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委终审、打印毕业证书):成招生、专升本注册视听生、开放专科(从99秋起)。
三、办证时间:
1、中央电大毕业证书:每学期一次(4、6;10、12月)。
2、上海电大毕业证书:每学期二次(3、4;9、10月)。
四、毕业审核操作步骤:
(一)、各分校进行毕业初审
1. 毕业前一个学期做好毕业预审工作:
(1)对照专业教学计划检查文科类学生1—5学期、理科类学生1—7学期的成绩,(将毕业生的原始成绩与总校网上成绩校对,如有出入,及时与总校联系:免修免考成绩与教学管理科、考试成绩与考务科联系)。
(2)再次核对网上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要求与身份证一致),将要修改的信息填写在修正表上(附表1---表格可从网上下载),并及时交市电大学籍管理科。
(3)交毕业预审名单。
(4)向市电大学籍管理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存根。
2. 随即要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工作(详见网上毕业生若干工作规定,含毕业鉴定、毕业证书清册、毕业证书存根等填写要求),交齐毕业班的课程实验成绩等。
3. 收到考务科下发的正考和补考成绩后,分别在第10天和第5天上交有关毕业生材料:
(1)“颁发毕业证书清册”(要求用A4纸打印,附表2---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2)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分校在封面上盖上校名、专业、学制章)。
(3)毕业证书存根(按要求填写,字迹端正)。
4. 准备好毕业生的数码相片一张(必须与毕业证书存根同底版)。
(二)、市电大学籍管理科进行复审
1、收到毕业生材料后,对材料上的毕业生依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复审,有出入的及时与分校联系。
2、将上海教委办证的毕业生数据传上海市教委终审,中央电大办证的毕业生数据传中央电大学籍科终审。
3、收到上海市教委和中央电大学籍科终审结果后(含生成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分别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汇总表(一式二份并盖上教务处章)、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汇总成绩(整个班级成绩),毕业生登记表上盖同意章、毕业日期章、学校校章,毕业证书上贴照片等。
4、上海市教委办理的毕业证书加盖远程教育集团的校长印、校章、钢印;中央电大办理的毕业证书去中央电大加盖毕业证书校长印、校章、钢印,并上交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汇总成绩。
5、 分发毕业证书以及毕业生相关材料至各分校。
五、收取毕业证书费用:
上海市教委办理的毕业证书费用为每份20元;中央电大办理的毕业证书费用为每份40元。开放教育学院、各分校领取毕业证书同时,将费用集中交市电大学籍管理科。
六、拍摄毕业生数码相片:
由开放教育学院、各分校(站)直接与中国图片社上海分社联系拍照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63548698、63172423*402
七、注意事项:
1、 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应为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组合,各学分块不能相互替代。
2、 本科毕业总学分应为71+补专课总学分,补专课总学分未修满,则无毕业资格。
3、 本科专业中“金融学”本科98秋、99春为上海电大办证。
4、 毕业生清册根据专业填写,年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每张清册须编上页码。其它档案材料如:社会调查、毕业作业、课程实验等成绩均须按班级填写(除历届生)。